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其中明确,要加强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
内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见》从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八方面作出部署。
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
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
同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污染变质风险。
在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要按规定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展示、药物残留检测等进行检查把关。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各负其责、有效协同,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责任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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